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
访问资料:11567 发布日期:2016-05-04
安徽省康美来大别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康美来”)根据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和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计酬办法及发放时间
康美来将按直销员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,按月为其计算报酬;公司将在为其代扣代缴 相关税款后,于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直销员当月的计酬划转至其个人账户内。
二、计酬构成及比例
1、计酬构成:
康美来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按照约定的计酬比例计算,总额不超过其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%。
2、计酬比例:
销售额(人民币/元) | 计酬比例 |
999及以下 | 10% |
1000—4999 | 15% |
5000—9999 | 20% |
10000—29999 | 25% |
30000及以上 | 30% |
三、直销员禁止以任何方式进行团队计酬。